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上班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 柔之拔 | 27-11-2018 01:00 | |
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上班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是咁的,電腦店打工有規矩,難道你的公司冇規矩嗎?規矩是要遵守的,但有些規矩卻是駭人的。網民 ‎DX Tai‎ 日前在「巴打絲打 Facebook Club」面書群組發帖,上載幾張圖片(如下)。樓主在帖子驚爆,有某電腦店近日實施 3 大新規矩,包括:購買公司物品前必須向公司申請、上班遲到要罰錢、兼且不提供飲用水,飲嘢自己買。樓主睇唔過眼,決定發帖把事件公告天下。

「幫下唔敢出聲嘅人」

樓主在帖子表示,灣仔某電腦店日前「開始咁搞法。啱定唔啱?因為做得耐,想繼續之餘,唔想冇咗 d 同繼續幫 d 熟客,又想幫下唔敢岀聲既某 d 人。」

樓主隨帖子上載了 3 張圖片。從圖片目測,推斷該電腦店實施 3 大新員工守則:

1】購物前要先申請

樓主:「主要叫人唔可以亂用公司錢買公司野俾公司用,就算趕住用。原因係果樣野有多餘既,但老細 d 野收收埋埋,自然唔知方向邊,我另一邊舖又趕住用,咁一定要買先用先。」

從圖片目測,在一個 WhatsApp 即時短訊群組,有疑似腦細質問:「想問 298 買咩文具買咗咁多錢?」

疑似員工:「有單」

疑似腦細:「請詳細列明,thx」

疑似員工:「過膠紙 $100 封箱 $48 膠紙 $23」

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上班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有網民留言表示,誤以為討論重點是背景圖片。

2】遲到罰錢

樓主:「遲到 1 分鐘要賠幾多,雖然未發生過,但如果地鐵又死,如果俾差佬查牌咁點計先,我係咪要反轉頭岀糧?」

從圖片目測,疑似腦細表示:「每分鐘 5 元(有原因價);無原因價(8 元 1 分鐘);請放在我枱面(不設找續)、謝謝兩位早餐錢。」

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上班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3】不提供飲用水

 

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上班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網傳電腦店打工 3 大新規矩:不提供飲用水、遲到罰錢、購物前要申請

截稿前,帖子贏得 37 個 emoji 心情、79 個回應、1 次分享。不少網民質疑,「不提供飲用水」是否觸犯法例。

網民:以為重點係個背景

有網民表示:「僱主須向僱員提供足夠的飲用水 (1)工作地點的負責人必須確保該工作地點有提供足夠的可供飲用的水,以供受僱在該工作地點工作的僱員飲用。(2)工作地點的負責人如沒有遵守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 3 級罰款。」

其他網民留言,節錄如下:

  • 不如叫你腦細返夜校讀下中文先啦,又錯別字又詞不達意
  • 唔提供飲用水係犯法
  • 其實咪唔好做 lo 客咪從新搵 lo 都講到公司咁剋薄 仲有乜好坤?你方熟客會掛住你咩
  • 如果員工存心玩野,單係冇食水同急救箱物品過期,已經可以煩下僱主
  • 可以轉工 唔係因為扣錢/罰款 係因為_街老細所以走(文字經過處理)
  • 間鋪消防條例過唔過到啊?又有無野過唔到海關啊?出糧 /MPF 又有無古怪啊?BTW。。你反工格黎已經係勞工處,你可以上去問下遲到扣錢但 d 錢要即日交低有無問題
  • 公平少少 早返一分鐘 比返 5 蚊我
  • 以為重點係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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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巴打絲打Facebook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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