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6 月 1 日須按新發牌制度營運 證監會:無意申領應著手結束香港業務

| 李兆城 | 20-02-2023 17:24 |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6 月 1 日須按新發牌制度營運 證監會:無意申領應著手結束香港業務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2 月 20 日)就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規定展開諮詢。根據將於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的新發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進行推廣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將需獲證監會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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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諮詢中,證監會特別就以下事項徵詢市場意見:

  • 應否准許持牌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
  • 如准許的話,除了所建議一系列妥善的投資者保障措施(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確保合適性和代幣納入(註4)的有關規定)外,還應實行哪些措施。

【精選消息】

【精選消息】

證監會指,計劃申領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營運者,應開始檢視及修改有關系統及監控措施,為新制度作好準備。至於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著手預備以有序方式結束其於香港的業務。

Source: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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