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都會上載影片至各大社交台分享,不過有些情況有可能觸犯法律。早前台灣高雄市警方接獲檢舉,將一個有 2 萬多人的 facebook 色情群組查封,發現版主原來是一名只有 16 歲的少年,他之後有可能面臨最高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台灣媒體報道,高雄市一名 16 歲少年小志(化名),初中畢業之後就沒有再升學。之後他偶然發現 facebook 一個有 2 萬多人的成人群組,加入之後,他經常性分享色情影片、照片,交流大量裸露私密影像,上載超過上萬部影片供人觀覽,及後更被網民稱為「大神」,他本人在虛榮心作祟之下,沉溺其中無法自拔。
這個情色群姐遭檢舉之後,警方追查發現小志只有 16 歲,前往他家找人的時候,家人對他的身份相當意外,父親氣得差點跟兒子爆發肢體衝突,但被員警及時勸阻,隨後小志被帶往高雄市警察局查問。
小志之後將面臨法律問題,根據台灣法律,因為持有、散布性私密影片的行為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妨害風化等罪,最高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雄警方表示,現今網絡社群媒體發達、資訊傳播快速,轉發分享任何影片、圖片時不可不慎,家長需多關心孩子們使用科技產品的情形,教導孩子不拍攝也不轉傳性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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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