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自 iPhone 12 起,就以環保為不再附贈充電器,當中亦有人質疑,Apple 只是為了節省成本。近日巴西戈亞納市一間法院裁定,Apple 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搭配銷售罪,並判 Apple 需向一名 iPhone 買家賠償 5000 里拉(約 8500 港元)。
- 巴西戈亞納市一間法院裁定,Apple 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搭配銷售罪
- Apple 需向一名 iPhone 買家賠償 5000 里拉(約 8500 港元)
- Apple 抗辯稱,iPhone 隨機附贈有 C2L 資料線(兩端分別為 USB-C 及 lightning),不一定要用 Apple 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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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國媒體報道,依照巴西當地《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不允許手機和充電器分開銷售。近日一宗訴訟,巴西一名西法官裁定,Apple 因販售 iPhone 不附充電器,並要求用戶另購屬違法,需向客戶賠償 5000 里拉。
Apple 抗辯稱,iPhone 隨機附贈有 C2L 資料線(兩端分別為 USB-C 及 lightning),而 USB-C 插口的充電器比比皆是,不一定要用 Apple 款式,並再次重申,做法是為了環保。
去年巴西有關部門已對 Apple 處以 200 萬美元罰款,作為對其違反消費者法和不尊重巴西消費者的懲罰。有分析認為,該案雖然只是一名消費者單獨起訴後勝訴,但如果後續更多人效仿,Apple 恐怕要重新考慮標配充電器,至少在巴西得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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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macrum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