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起必須使用「安心出行」 3 類人士豁免可揀填紙仔

| 何兆洋 | 06-12-2021 20:34 | |
周四起必須使用「安心出行」 3 類人士豁免可揀填紙仔

早前政府宣布,將強制要求市民於本周四 ( 9 日 ) 起,進入食肆等場所前,必須使用「安心出行」 ,隨即惹來不少批評。今日政府再作出公告,豁免 3 類人士,包括 65 歲或以上及 15 歲或以下的人士;殘疾人士及其他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的人士。以上 3 類人士,可以填表格的方式,代替使用安心出行。

  • 豁免的 3 類人士包括 65 歲或以上及 15 歲或以下的人士;殘疾人士及其他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的人士
  • 該成年人已履行適用的「安心出行」規定,則該名 15 歲或以下人士無須填寫登記個人資料的表格
  • 餐飲業務處所 A 類運作模式將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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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根據最新安排,所有第 599F 章規管處所的顧客或使用者在進入相關處所前必須利用其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考慮到有個別人士因合理理由未能符合相關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上述提到的 3 類人士,可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替代使用「安心出行」。

發言人又稱,若 15 歲或以下人士在成年人陪同下進入餐飲業務處所或表列處所,而該成年人已履行適用的「安心出行」規定(即已使用「安心出行」或按規定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作為替代 ),則該名 15 歲或以下人士無須填寫登記個人資料的表格。

按現時政府的規定,必需使用安心出行場所包括:所有提供堂食的餐飲業務處所、酒吧/酒館、浴室、派對房間、夜店/夜總會、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郵輪、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美容院及按摩院、會址、體育處所、泳池、酒店及賓館,以及活動場所。

此外,因應 12 月 9 日起全面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餐飲業務處所 A 類運作模式將不再適用。換言之,所有餐飲業務處所(除酒吧/酒館另有規定外)於指明期間須按 B 類、C 類或 D 類運作模式的其中一種運作,並遵從適用於相關運作模式的社交距離和防疫抗疫規定,包括要求所有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接受定期檢測或接種新冠疫苗。在上述安排下,B 類運作模式下可提供堂食服務的時間將延長 1 小時至晚上 10 時 59 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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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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