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單車徑試行電動滑板車 運輸署試驗計劃可報名參加

| 徐慧兒 | 19-11-2020 13:59 | |
將軍澳單車徑試行電動滑板車  運輸署試驗計劃可報名參加

有見近年越來越多人在道路上非法使用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等作代步工具,因此港府有意修例為這類電動可移動工具設立規管架構。運輸署早前已就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建議規管架構及實地試驗作出安排,並公開讓市民報名登記參與實地試驗,報名的截止日期為 11 月 20 日【按此登記】。

  • 政府有意例為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等工具設立規管架構
  • 運輸署已就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建議規管架構及實地試驗作出安排
  • 市民可於 11 月 20 日前報名記參與實地試驗

運輸署將於 2021 年 1 月 29 至 31 日,暫定於將軍澳海濱公園旁指定的單車徑上進行實地試驗。實地試驗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研究公眾對在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的接受程度;了解電動個人移動工具、電動輔助單車及普通單車之間的互動,以及就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使用者施加若干安全要求的成效。

將軍澳單車徑試行電動滑板車  運輸署試驗計劃可報名參加
將軍澳海濱公園旁單車徑實地試驗範圍

參與試驗計劃者需持有私家車或電單車有效正式駕駛執照、具備操作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經驗、技巧,以及自備符合要求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以進行試驗。參加者只可實地試驗範圍、日期和時間內在該區域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否則即屬違法。同時,參加者需於 11 月 20 日前經網站報名和申請,之後會由運輸署發出一次性的「車輛許可證」,屆時只有已登記的參加者及已獲發可許證的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才可在實地試驗的日期和範圍內行駛,否則即屬違法。而一般單車及過路的行人在試驗期間可如常進入實地試驗範圍。

將軍澳單車徑試行電動滑板車  運輸署試驗計劃可報名參加
參加者自備符合要求的電動可移動工具規定

【INFO】電動可移動工具實地試驗
日期:2021 年 1 月 29-31 日
時間:10:00 - 18:00
暫定地點:將軍澳海濱公園旁單車徑
報名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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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emdsitetrial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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