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 YouTuber「Ming 仔」(梁嘉銘)在 3 年前指控經理人公司停止向他發放每月 HK $25 萬底薪並單方面終止雙方合約,所以控告理人公司違約,並索償 HK $151 萬,案件今日(7 日)開審。
- 網紅「Ming 仔(梁嘉銘)」指控經理人公司違約並索償 HK $151 萬案件今日開審
- 被告方並沒有派律師到庭,原告向法庭呈交經修改的狀書等完成舉證
- 「Ming 仔」向傳媒表示現時以平常心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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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指,被告方 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 並沒有派律師到庭,而原告則向法庭呈交經修改的狀書、補充誓章及書面開案陳詞,並傳召「Ming 仔」確認書面證供的內容。完成舉證後,法官押後再作書面裁決。
原告律師其後於庭外透露,指索償金額仍為HK $151 萬。「Ming 仔」則向傳媒表示現時以平常心為主,因案件已拖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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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