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Balance 告 New Barlun 侵權勝訴 獲賠逾千萬港元

| 何兆洋 | 16-04-2020 18:47 | |
New Balance 告 New Barlun 侵權勝訴 獲賠逾千萬港元

中國有無數山寨品,商標及品牌名都跟正牌非常相似,不過由於內地的法例,在侵權爭議上,正版反而不時敗訴。美國著名運動品牌 New Balance (新伯倫)及內地 NEW·BARLUN (紐巴倫)商標糾紛案件,New Balance 終於在一審勝訴,獲賠償 1,000 萬元人民幣(約 1,100萬 港元)及維權合理開支 80 萬元(約 88 萬港元)。

  • New Balance 在一審勝訴
  • 獲賠償 1,000 萬元人民幣(約 1,100萬 港元)及維權合理開支 80 萬元(約 88 萬港元)
  • 法院指 NEW·BARLUN 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

4 月 16 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 New Balance 及 NEW·BARLUN 商標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 需停止對 New Balance 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 1000 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 80 萬元。

New Balance 告 New Barlun 侵權勝訴 獲賠逾千萬港元

浦東法院方面表示,作為各自裝潢中最主要、最顯著的部分,原告、被告使用的兩個 N 標識均是大寫英文字母 N 的視覺效果。在隔離比對的情況下,特別是鞋類商品作為大眾消費品,消費者通常施以一般的注意力,兩個標識在要素構成、視覺效果方面區別並不明顯,其細微差別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二者構成近似。

New Balance 告 New Barlun 侵權勝訴 獲賠逾千萬港元
左圖為 New Balance 運功鞋,右圖為紐巴倫運動鞋。

法院又指,紐巴倫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在明知原告的鞋兩側 N 字母裝潢具有一定影響的情況下,仍然在其生產的同類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標識,其攀附原告商譽、造成市場混淆的主觀過錯明顯,客觀上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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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為原告注冊商標,右圖為被告注冊商標。

Source: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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