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動滑板車須考試?新加坡將訂 5 新例規管代步工具

| 陳諺婷 | 05-12-2019 19:46 | |
用電動滑板車須考試?新加坡將訂 5 新例規管代步工具

日前,一名男子在吐露港單車徑使用電動滑板車時發生事故,最終傷重不治,引起大眾對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的關注。另一邊廂,新加坡上月亦公佈新法例,禁止市民在行人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之類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變相迫令電動滑板車只可於單車徑合法使用。近日,新加坡再為個人代步工具研究新指引,將來或會要求用戶須完成理論課程,才可使用。

  • 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的安全性令人關注
  • 新加坡政府定下新例規管使用
  • 用戶須完成理論課程才可使用

目前,根據香港的《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汽車」的定義為任何由機械驅動的車輛。小型電單車、電動輔助單車、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機械驅動,因此都屬於「汽車」,必須領牌才可於道路行駛。然而,政府卻沒有提供適用的牌照,供這類電動滑板車使用人申請。至於新加坡方面,市民本來毋須領有牌照也可在行人路、單車徑上使用電動滑板車,直至本年 11 月,當局才公佈新例禁止這類代步工具於行人路上使用。至近日,新加坡交通部公佈,接受 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AMAP)的建議,將仔細研究訂立新例,加強規管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以增加行人及相關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安全性。

用電動滑板車須考試?新加坡將訂 5 新例規管代步工具
新加坡政府設立課程指引,要求用户需先完成理論課程才能在道路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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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P 的建議主要有 5 個,包括:強制單車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購買第三保險、電動滑板車使用者須完成理論課程及測驗才可於單車徑上使用相關工具、16 歲或以上才可在單車徑使用電動滑板車(未滿歲數人士可在成人陪同下使用)、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時禁用手機、以及鼓勵行人於行人路上靠左行走。新加坡政府表明會跟 AMAP 緊密合作,以落實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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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新加坡交通部(Ministry of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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