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或於 12 月 7 日被「釘牌」?政府三部門發聲明要求改善財政狀況

| 蘇家華 | 02-12-2019 14:07 | |
香港航空或於 12 月 7 日被「釘牌」?政府三部門發聲明要求改善財政狀況

香港航空(Hong Kong Airlines)財政狀況近日備受全城關注,其中運輸及房屋局、空運牌照局及民航處 3 個政府部門今日(12 月 2 日)均發出聲明,要求港航改善財政狀況,以符合營運要求,否則空運牌照局可以撤銷或暫時撤銷牌照。局方表明,港空會否「釘牌」的消息,會將於 12 月 7 日或以前公布。現在就看看運輸及房屋局、空運牌照局及民航處的聲明內容。

  • 香港航空財政狀況近日備受全城關注
  • 運輸及房屋局、空運牌照局及民航處均發聲明要求港航改善財政狀況,符合營運要求
  • 空運牌照局表示,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 15E 條下,牌照局可撤銷或暫時撤銷牌照。局方將於 12 月 7 日或以前公布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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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牌照局聲明指,「經審慎考慮香港航空當前的財政情況,為保障公眾利益,牌照局認為必須立即採取果斷的行動,避免香港航空的情況進一步惡化。根據牌照局附加的兩項新條件,香港航空必須於限期或之前確保能夠注入牌照局訂定的資金(或提供令牌照局滿意的其他方案),以及提升並保持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合理水平。若香港航空未能於限期或之前根據牌照局的要求改善財政狀況,牌照局將會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 15E 條,採取進一步行動。在此條例下,牌照局可撤銷或暫時撤銷牌照。牌照局會於 2019 年 12 月 7 日或以前公布有關決定。」

請按此看空運牌照局聲明全文

運輸及房屋局聲明提到,「認同牌照局的決定,認為香港航空必須認真面對問題並盡最大努力在限期前符合牌照局的要求,以防止情況進一步惡化以及保障公眾利益。運房局並同時提醒香港航空必須在牌照局有進一步決定之前,繼續根據機票條款為乘客提供服務。」以及強調「香港航空有責任為其在營運上的不同情況,包括不能預見的情況,作好充足準備。運房局已提醒香港航空必須根據機票條款為乘客提供服務及(或)在有需要時作出其他合適安排,並照顧其員工的利益,以符合相關的法例要求。」

請按此看運輸及房屋局聲明全文

民航處聲明則指:「鑑於香港航空最新財政情況,包括日前未能一次支付全數員工薪酬的問題,民航處十分關注,因此已於今日要求香港航空作為《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持有人,作出申述,確認它能否繼續嚴格按照《1995 年飛航(香港)令 》營運。視乎有關申述,民航處會就其許可證採取適當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根據《1995 年飛航(香港)令》第 62 條,更改、暫時撤銷或撤銷有關許可證。」

請按此看民航處聲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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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ke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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