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起實施】港澳居民憑回鄉證可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方保僑:方便經常往返內地公幹人士

| Kay | 17-05-2019 14:47 | |
【10 月起實施】港澳居民憑回鄉證可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方保僑:方便經常往返內地公幹人士

內地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5 月 16 日)宣布,由今年 10 月起,港澳居民可憑回鄉證,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使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包括網上或自助辦理社保、就醫掛號,以及銀行、證券、手機開戶及即時註冊開通電子支付等,甚至用來報名考試、租用共享單車也可,而國家移民管理局代表亦表示,出入境證件將成為各類政務及公共服務平台,以及互聯網註冊登記和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選項,符合實名、實人、及實證的認證要求。沒錯以上措施是方便港澳居民使用出入境證件辦理各類社會事務,為生活帶來更多便利,不過事實又是否如此呢?這次找來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僑(Francis),分享對以上措施的看法。

【相關報道】

【相關報道】

方便經常往返內地公幹人士

Francis 知道日後港澳居民憑回鄉證可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的措施後,直言當中是「兩睇」,好的方面是方便一群經常往返內地公幹的人士。「雖知道現在內地鼓吹無現金交易,電子支付實太普及,反而有現金在手都未必能夠成功交易,因此對於經常往返內地公幹的港澳居民而言,能以回鄉證辦理開戶及電子支付等服務絕為利民之策。」

或存在私營機構轉售個人資料問題

港澳居民用回鄉證就可辦理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是符合當局實名、實人、及實證的認證要求,不過可能有人會擔心當中存在個人私隱安全的問題。Francis 認為:「如為登記政府機構的公共民生服務,如社保、報名考試等的話,正因你過關往內地時,海關已從回鄉證掌握了你的個人資料,所以不會存在所謂的私隱問題。相反是登記跟私營機構有關的民生服務,如共享單車、證券開戶等,就可能會存在私營機構轉售個人資料的情況,變相損害個人私隱安全。」

衡量潛在風險

因此 Francis 建議大家,日後以回鄉證辦理內地公共民生服務前,應先行衡量潛在風險,如對當地法則有關注的話,就最好不使用了。

【10 月起實施】港澳居民憑回鄉證可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方保僑:方便經常往返內地公幹人士
今年 10 月起,港澳居民憑回鄉證可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 如銀行開戶、開通電子支付等。

【10 月起實施】港澳居民憑回鄉證可用 30 多項公共民生服務!方保僑:方便經常往返內地公幹人士
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僑(Francis)直言新措施方便一群經常往返內地公幹的人士。

【相關報道】

【相關報道】

Source: ezone.hk

Page 1 of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