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拖一個月怒飛裙腳仔!絲打力數 10 宗罪

| Siu Yeung | 25-03-2019 21:09 | |
拍拖一個月怒飛裙腳仔!絲打力數 10 宗罪

拍拖最怕遇到什麼人呢?如果對方是「裙腳仔」,你又能接受嗎?日前,一位女網民向 facebook 專頁「同住奶奶好惡頂」投稿,表示跟前男友拍了大概一個月,她便提出分手,事件更令她不吐不快,並列出對方 10 大「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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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罪:投稿絲打表示,對方 28 歲是警察,不過一旦稍夜,他媽媽便不斷有「追魂 call」,男方亦時刻用 Whatapps 報告自己的行蹤,其中選用 WhatsApp 頭像的原因,竟是「阿媽覺得靚」,所以才用。

第二宗罪:在拍拖期間,男方會不斷提及母親,例如談及零食,對方都會表示「我媽都鍾意」。

第三宗罪:約會拍拖時,男方會突叫父母出來,其母又會勸止他們喝凍飲。

第四宗罪:此外,對方母親還有很多「禁令」,如不能食街邊小食、不能打耳洞,去國旅遊會說太貴太達等。

第五宗罪:逛街的時候,男方甚至會幫母親看衣服,還要絲打試穿幫忙。

第六宗罪:有時想約會,不論當天要上班還是放假,男方又說要回家陪母親吃飯。

第七宗罪:大概拍了拖半個月,男方更表示希望她幫他的母親做家務,但他自己卻不懂做家務,又表明結婚後,要跟他的家人同住。

第八宗罪:雖然絲打亦相當有心機,曾試過自己製作蛋糕送給男方,不料男方又提及母親:「阿媽話蛋糕好好食,阿媽話如果佢生日你都整一個畀佢就好」。

第九宗罪:絲打又火滾地提及,指男方飲醉了,竟要他父親車走。

第十宗罪:雖然她一個月後果斷分手,但對方因不懂訂機票酒店,打電話來問她,又辯稱自己是孝順。

絲打最後得出結論,形容對方是「媽寶廢柴中嘅戰鬥機」,並在帖文叮囑:「各位姊妹,如果你另一半係咁,快啲還返個仔比人,唔好再打擾佢同佢阿媽二人世界,媽寶更加唔好再出嚟禍害人間,快啲返屋企飲奶啦。」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都大笑,留言包括:「點解你做人咁自私,竟然放返佢出嚟」、「做佢呀媽一定好開心又幸福」、「千祈唔好比孝順兩個字蒙蔽自己!因為孝順同愚孝,真係好大分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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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同住奶奶好惡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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