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案對建設智能城市的啓示

| 梁偉峰博士 | 24-07-2018 06:10 | |
Uber 案對建設智能城市的啓示

一個政府要建設智能城市,除了在資訊基建上大興土木外,亦需要改善周邊的配套,例如相關法例的修訂;而更重要是政府的思維,能夠持開放的態度,去接受創新科技成為關鍵。

由於全球化效應,任何企業或營運模式都難免面臨挑戰。部分現有市場既得利益者多年來活在舒適區(comfort zone),儘管全球趨勢已經改變,仍然不願改革,只是自我感覺良好;政府亦欠缺科技觸角,視海外科技企業如一般商業機構,忽略了透過海外企業引入的創新營運模式,透過良性競爭去刺激及提升現有的營運模式,亦漠視了市民求變的需求。以上陳述正好反映了優步(Uber)現時的情況。

早前廿多名 Uber 司機因干犯非法駕車載客取酬罪名成立,筆者明白在現時法律框架下,確實出現了非法行為,但這次判決極有可能影響未來到港投資的科技企業,再加上 Gobee.Bike 的敗走,難免窒礙了本港創新科技的發展,本地年青人亦可能擔心太破格的思維及商業模式,未必能夠得到政府及社會的認同。

事實上,Uber 在本港衍生的問題並非全球獨有,鄰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政府同樣面對挑戰。然而,他們的政府採取主動並提積極的解決方案,三年前開始已將「白牌車」經營規範化:規定司機只要自己註冊公司、具備兩年駕駛經驗、修讀 10 小時的課程、購買保險及向政府繳付道路稅後便可以載客收酬,變相將 Uber 及 Grab 在內的「白牌車」服務合法化。

最後新加坡政府成為了大贏家,不單樹立了一個聽從民意的強勢政府,亦有助推動未來的政策,包括建造全球第一的智慧國(Smart Nation)。此外,筆者相信未來更能吸引更多海外科技企業到新加坡設立辦事處。筆者這個推測並非無跡可尋,根據新加坡發展局網頁顯示,目前共有 2.6 萬間國際公司立足新加坡;「財富 500」排行榜之中,有三份之一公司在該國設立亞洲總部。

至於香港,根據投資推廣署及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2017 年中國及海外公司的駐港公司,共有 8,225 家,意味愈來愈多公司將亞太區總部,或者是中國以外的亞太區總部設在新加坡,而非香港。新加坡大力推動創新科技,定位亞太區創新型經濟體,是吸引海外企業進駐的一大因素。

總結,若然特區政府繼續保持「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官僚作風,以過時的法律保護落伍產業及營運模式,那麼相信只能建造一個無智慧的智能城市。

以上內容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Photo:Marco Klapper
Source:ezon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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