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稅務新規:個人網絡買賣虛擬貨幣須繳納所得稅

| Simon Chan | 07-01-2024 22:13 | |
上海稅務新規:個人網絡買賣虛擬貨幣須繳納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發表公告,明確指出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決策是根據《關於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所作。該規定明確指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並加價向他人出售所獲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這些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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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政策的實施對於網絡虛擬貨幣交易市場來說是一項重要的調整,特別是對於那些在虛擬貨幣市場活躍的個人投資者。根據該批覆,個人出售虛擬貨幣時的財產原值是指其收購該網絡虛擬貨幣時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無法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個人,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Source: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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