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獸家長向老師發律師信!若檢查校服訓導等需獲授權?

| Siu Yeung | 05-09-2017 18:14 | |
怪獸家長向老師發律師信!若檢查校服訓導等需獲授權?

就算不是為人父母,大概也聽聞過怪獸家長各種離奇要求或怪事。適逢剛剛開學,在網絡上又爆出令網民「嘖嘖稱奇」的事,在「90後教師決戰怪獸家長」facebook 專頁,便轉貼了一篇教師的文章,一位班主任在發通告後,竟收到一名家長發出的律師信,內容大概是校方或老師在處理該學生的事宜,都必須知會家長並獲家長授權,並限制老師 7 日內回覆,否則當作同意上述條款。

雖然怪獸家長愈來愈普遍,但至發律師信的程度,還是鮮有聽聞。收到律師信的教師表示,信件由英文寫成,內裏包括法律文字、條例及教育局的行政指引等,並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性別歧視等各種條例。同時,信件要求班主任簽收確認,並同意在行情況保障學生,並需學校印章加簽,如有發現不當,則保留法律權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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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律師信的要求,包括學校檢查學生校服,只可以目測,如要檢查內衣及校裙長度,必須知會學生家長並獲家長授權。學生離開校園後,不可因校外行為,而遭學校訓導,例如不可指責穿上校服的學生,在校外行為影響校風。另外學校不可使用學生任可照片、名字等個人資料,放在學校網頁及學校宣傳印刷品上,如有需要,需先得到家長授權。

怪獸家長向老師發律師信!若檢查校服訓導等需獲授權?

該教師收到律師信後,似乎相當苦惱,同事亦表示從未遇過類近情況,建議將律師信轉交副校長處理。同時教師亦打電話給家長,該名家長表示:「我對你的通告有一點意見,因此我已經安排律師處理,你可以打電話給他聯絡。」

不少網民看到後,紛紛表達意見:「個學生以後係咪帶埋律師返學?老師問問題,全部由律師代答」、「不如你都搵個律師問下」、「校長出返封信直接踢個學生走就最好啦。一年咁多通告,全部出律師信呀?」、「Unhealthy wind」、「交俾教育處,唔識處理這位家長要求,學校唔識教佢個仔或女!叫佢自己家教,香港冇學校容納到啲D家長!」等。

Source:90後教師決戰怪獸家長 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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