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力谷電競的背後

| 杜振康 | 21-08-2017 19:54 | |
香港全力谷電競的背後

你知道世上首位專業電子競技(eSports)選手其實來自香港嗎?筆者在這裏先賣個關子,先與大家看看近年電競在本港的發展。特區政府早前豪花港幣 3,500 萬元舉辦「電競音樂節」。同時,本地出現不同類型的電競相關業務,由「電競 bar」、「電競課程」,以至聽聞在籌備中的十八區電競比賽等。在一片對電競讚好的歡呼聲中,讓我列舉一下關於電競一些較少人知的二三事:

  • 在電競音樂節的表演者中,香港人劉偉健是電競遊戲《League Of Legends》(英雄聯盟,簡稱 LOL)的前職業選手 Toyz,2012 年跟隊友一同取得該遊戲的世界冠軍。看似衣綿還鄉而出席於本港各項電競活動的他,其實當時代表的是「政治正確」不能提的台灣隊伍「台北暗殺星 TPA」。
  • Toyz 加入 TPA 之前,並無加入任何《LOL》隊伍,因為當時香港並無任何職業隊伍。他依靠在積分排名對戰時在網上直播,賺取廣告收入。 
  • 在 TPA 取得 S2 世界冠軍後,Toyz 並無久留,在 2013 年中宣布「因傷患」退伇,而 TPA 亦在其後不久解散。
  • 其後,他加入由香港人鍾培生成立的 HKES 戰隊(鍾培生在其「自傳」中表示,在成立 HKES 前他經營酒吧生意),但不久後疑因「被要求打假賽事件」而雙方全面決裂且 Toyz 不能解約(簡稱「被雪藏」)。
  • 直至今年,香港政府力推電競。在 7 月初,HKES 終於跟 Toyz 正式解約,他亦隨即出現於各電競宣傳活動,當中包括在8月舉行的「電競音樂節」。
  • HKES 的班主鍾培生,在報章刊登全版聲明,指政府在「電競音樂節」的招標不公,被主辦方林建岳入稟控告誹謗。

以上各項獨立來看的話,可能只是「勞資糾紛」或者「一位職業選手的沒落」。但放在一起,就不難看出各種利益關係:

  • 如果政府不是在今年大力推動電競,Toyz 會突然能夠在「電競音樂節」前夕突然解決拖拉近兩年的合約糾紛嗎?「電競音樂節」的中標者與落選者,又會因為利益問題而公開互相譴責嗎?
  • 而說到「電競 bar」,又是不是一班俊男美女在「飲酒扔標」時,順道像觀賞美女跳舞般欣賞選手對戰?還是有點像 20 年前的「酒廊卡啦 OK」,有意上台表演之士可以即席對戰?

回到電競本身,作為「運動」類別,亞洲人雖然在體格或體力上一般不如歐美或非洲選手,但反而在電子遊戲上,亞洲選手普遍反應較佳,難怪中國及韓國的電競發展一日千里。因此,香港發展電競項目,是個非常好的方向,且在人才選拔方面,大部份具有電競成份的遊戲,均有其績分或等級機制,因此世界各地的職業遊戲選手,都可以在遊戲本身被發掘。以我有參與的《League Of Legends》為例,遊戲內便有「積分對戰」,只要取得鑽石級,成為精英玩家,就不難獲戰隊相中(可惜即使本人每晚花數小時對戰,最高亦只獲銀牌)。

跟其他運動一樣,運動員均需要花大量時間練習,且在隊際項目,更非常講究戰述運用。所以如果政府希望在香港發展電競,我認為首先可以在不同的遊戲中發掘人才,並組成職業戰隊參加各項比賽。在取得一定成績後,向遊戲廠商洽商,在本港設專屬伺服器並授權舉辦聯賽,同時吸引贊助商。若果本地隊伍能於世界賽取得佳績,自然會吸引更多人在各種形式上參與電競活動,而這正是韓國近年的電競成功模式。

再者,如果以舉辦一次「電競節」的資金用於成立戰隊、引入外援選手及專業領隊教練、甚至跟廠商共同發展新電競項目(舉個例,最近大受歡迎的任天堂 Switch 遊戲《Splatoon 2》正是具潛質發展電競的遊戲),並支持本地遊戲業推廣至全世界,我相信會比單次舉辦一項大型活動有效得多。至於各方有志進入電競行業之士,我亦建議多接觸甚至參與遊戲,了解遊戲玩法及電競圈的生態。

最後,文首提及那位「世上首位專業電競選手」的名字是 Dennis Fong(方鏞欽)。香港出生的他,以遊戲《DOOM》及《Quake》聞名,並於 1997 年獲《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認證為「First professional videogamer」。他的遊戲代號「Thresh」,亦在《LOL》中成為向他致敬的角色:「瑟雷西」。

以上內容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Source:ezon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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