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科生活基金又是好心做壞事?

| 鍾案平 | 31-05-2017 12:58 | |
創科生活基金又是好心做壞事?

【e-zone 專訊】千呼萬喚始出來,去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創科生活基金」,今日終於正式接受申請了!創新及科技局(創科局)今日推出為期 5 年、總值 5 億元的創科生活基金,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專業團體、工商組織皆合資格申請。當局指基金目的是「鼓勵及資助社會各界運用創新意念及科技,開發令巿民生活更方便、舒適和安全,或照顧特殊社群需要的項目。」

創科局表示,申請項目須以應用創科改善市民日常生活或惠及特定社群為目標,並在資助期內不以牟利為目的。項目成果可以是流動應用程式、產品、工具、服務、軟件,或其他不同形式。每個獲批項目最高可獲資助總成本 9 成或 500 萬元,以較低者為準。資助期最長為 3 年,包括 12 個月的開發期,以及隨後 2 年的營運期。申請機構可按需要夥拍科技企業或機構提出申請,合資格的申請將由基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審委員會由創科局常任秘書長(現為卓永興)擔任主席,成員來自創新及科技界、學術界、社會服務界、相關業界及政府部門。

資助期不得賺錢?




本身也有營運社企計劃「傳耆」Fimmick Limited 創辦人及行政總裁姚金鴻表示,資助 NGO 等機構開拓創科項目是好事,但執行細節有斟酌之處。舉例,「在基金資助期內,項目不得賺取利潤或以賺取利潤為目的。」實行上便有困難,因為任何項目需有指標,社企項目也不例外,若「 基金」資助期間(最長兩年)不能賺錢,其實很難把項目延續下去。

事實上,創科生活基金也令資源重新調配,好聽點說是「善用資源」,但少了資助途徑。政府早前在文件表示:「隨著基金成立,我們計劃在流動應用程式資助計劃完結後,終止資科辦這項計劃。日後的應用程式開發項目,將納入基金的資助範圍。」文中流動應用程式資助計劃指的是「數碼共融流動應用程式資助計劃」。

政策欠缺延續?

該資助計劃諮詢委員會成員之一陳家豪對計劃將中止表示可惜,這反映現時政府三司十三局各自為政的問題,無辦法將事情做妥,要 app (流動應用程式)落地和長遠發展,必須依靠各個政府部門配合。「流動應用程式資助計劃」雖然只是每年只有數百萬元經費的計劃,但中止計劃的決定代表了政府一向對創科的錯誤觀念:計劃說消失便消失,沒有變成下一個成功計劃的台階。

無論如何,創科局將在本月 14 及 15 日舉辦簡介會,到時大家可了解如何申請「 創科生活基金」。

Source:ezon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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