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影響科技券 損業界聲譽

| 梁偉峰博士 | 29-03-2017 08:51 | |
圍標影響科技券 損業界聲譽

競爭法實施超過 1 年,不少人曾經擔心它是「無牙老虎」。然而,上周競爭事務委員會首次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 5 家資訊科技公司涉嫌合謀參與圍標,在招標時提交虛假標書,投標價實情早已操控,讓其中 1 家公司以最低價出價,提高中標機會。據悉,有關合約金額約百多萬元,競委會現要求審裁處宣布相關公司違反《競爭條例》,並施加罰款。

競委會指,有關各方涉嫌參與圍標,提交虛假標書,違反《競爭條例》下「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包括對各相關公司罰款,及宣布各方違反「第一行為守則」。

是次個案屬競爭法實施以來首宗審裁案件,對筆者而言,一方是感到欣慰,期望能夠帶來阻嚇作用,令香港成為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國際城市;然而,當知道首宗個案是來自資訊科技界,頓然感到失望和擔心,事關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而言,有關資訊科技的投資都予以「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的感覺,意思是投資期長,而回報期並非「立竿見影」,多年來都令他們卻步,特區政府亦因此於早前推出「科技券」項目,期望能夠吸引更多中小企善用科技,加強其競爭能力。

這宗圍標個案涉及 5 家科技公司,有本地亦有國際機構,包括: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 21 系統有限公司(Tech-21),他們參與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於去年 7 月就安裝應用 Nutanix 科技的伺服器系統招標。

損害消費者利益

筆者認為,任何行業均有害群之馬,而「圍標」並非是業界的常見現象,部分機構員工採購時,由於對 IT 的認識不足,根本不明白何謂合適的供應商,再加上欠缺渠道找足夠的供應商。然而,因法例要求需要招標,為了滿足這個要求,員工唯有不斷找人求救,有時甚至要求其中 1 家供應商協助尋找其餘的招標者,但求湊夠數交差。

話雖如此,早前特區政府為推動創新科技的措施而設的 5 億元的科技券計劃,目的是資助中小企,鼓勵它們善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便升級轉型和提升競爭力。可惜因這宗圍標個案發生後,有業界人士擔心科技券計劃會否成為「圍標溫床」?  由於科技劵有政府把關,深信會查核標書,確保沒有問題方會批准申請。

總結,筆者藉此重申圍標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競委會應嚴正處理,全面打擊圍標;那些害群之馬,亦會因此而嚴重影響整個行業的聲譽,應加以杜絕。

以上內容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Source:ezon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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