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社媒改條款否則重罰

| 鍾案平 | 17-03-2017 16:18 | |
歐盟要社媒改條款否則重罰

【e-zone 專訊】網上內容監管與自由是否兩難?討論仍在繼續,但歐洲當局早已按捺不住。《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指歐洲消費者保障機關將要求 Alphabet(Google 母公司)、Facebook、和 Twitter 等社交媒體及網絡平台,在 1 個月內修改服務條款,否則將面臨重罰。

德國司法部部長 Heiko Maas 周二更提出新規定,指社交媒體平台未能及時處理用戶投訴或刪除違法內容,將可被罰款最高 5,000 萬歐元(約港幣 4 億1,824 萬元)。

阻止仇恨信息散播

Google、Facebook、Twitter 未對消息置評,但有關公司已就此提出解決方法,並即將跟當局討論。歐盟早在去年 12 月向社交媒體公司發信,稱其服務條款違反歐盟的消費保障條例,並稱他們應加強攔截欺詐網站資訊,以及加快阻止仇恨信息散播。歐盟亦要求社媒平台清晰介定「贊助內容」,以及減少干預用戶上載內容是否適合分享等。

日本違權個案新高

除了歐洲,網上言論是否需監管亦在亞洲烽煙處處,原因亦是法規與人權之爭。日本法務省剛發表調查報告,指該國網上違反人權的狀況日趨嚴重。報告指去年網上內容違反人權個案達 1,909 宗,比 2015 年上升 1 成,是 2001 年以來最高。報告稱「違反人權」最多為侵犯私隱(1,789 宗),同比上升 14.2%.,其次為誹謗(501 宗),同比上升 3.3%。當地法務局要求供應商或社交平台刪除違反人權內容次數亦創新高,達 1,789 次,比 2015 年上升 11.5%。

莫乃光:英國反而得益?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認為,歐盟的監管理念跟美國截然不同,基本上「乜都管」,故政策干擾程度很高,影響全球互聯網發展,如:私隱、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即當事人有權利要求移除自己負面或過時的個人身份資訊搜尋結果)等;但歐盟這樣做也會為美國公司進軍歐洲市場造成障礙,間接「保護」當地科技企業。

不過,他有興趣看看英國在歐盟一系列措施後的反應,因英國已正式啟動脫歐(Brexit)程序,代表完成後毋須再跟歐盟的一套,反而對經濟有利。舉例,英國礙於在歐盟版權框架下難以推行美國已實行的「公平使用(fair use )」原則,脫歐後可能重生,有利創意及資訊科技行業發展。

Photo:NickYoungson
Source:ezone.hk、ITmedia

相關文章

Page 1 of 11